记者近日从厦门同安区个体劳动者协会获悉,两年前以区个协名义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的2件"同安封肉"商标被驳回。 mDG湖北商标专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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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25日,厦门"同安封肉"商标被抢注的消息由早报率先披露后,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同安区政府通过法律程序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争议,要求撤销该注册商标。2005年9月5日,厦门市同安区个体劳动国家工商者协会作为申请人,向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29类、第30类的"同安封肉"商标。当时注册的目的,只是阻隔一下猖獗一时的恶意抢注风,也为了避免"同安封肉"在其他分类再遭受抢注,为当时的"同安封肉"提起争议腾出时间和空间。 mDG湖北商标专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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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两年多,同安个协接到国家商标局发文日期为2007年12月28日,编号为ZC4878203BH1、ZC4878204BH1的《商标驳回通知书》两份。国家商标局驳回"同安封肉"商标注册申请的理由是:"同安"是福建的一区名,属于县级行政区划,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另外,"同安封肉"是菜名,用在第29类、第30类商品上缺乏显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