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未注册的“大庙黄酒”
昨日(26日),江西省上高县城居民孙先生向记者反映,上高县永胜酒厂生产的“大庙黄酒”没有QS食品质量安全标志,违反了国家的有关规定,却公开在市场上销售。另外,孙先生还反映,这种酒使用的商标也是没有经过注册的,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
记者在上高县城一家小超市和集贸市场内的一家批发店里,看到了永胜酒厂生产的“大庙黄酒”,其外包装上没有QS标志。记者在另一家批发店还发现,该厂生产的散装黄酒用食用油瓶装着,瓶子上没有贴任何标志。
据了解,目前,我国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分3批,共28类,黄酒有13类食品属于第3批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并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无证查处。
记者随后与上高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取得联系。该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未获得QS认证的食品不得上市销售,他们将对此进行查处。
记者在采访中还发现,上高县永胜酒厂生产的“大庙黄酒”打出的商标是“蒙山”。但记者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办的中国商标网上查找“蒙山”这个商标时,有两家生产酒类产品的企业注册了该商标,分别为山东蒙山酿酒有限公司和临沂蒙山酒业有限公司,上高县永胜酒厂的黄酒并未注册该商标。
记者与上高县工商部门取得联系,相关执法人员表示,将对此事进行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