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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版权局调查17家ktv非法使用歌库事件

2008-02-03 14:00:51 来源:生活新报 作者: 毛翠 【 评论: 点击:
核心提示:  昆明冠联公司非法复制并发行VOD点播系统和曲库,07年年底被查处后,被国内外媒体纷纷称为“KTV维权全国第一案”。此事发生后,仍有部分KTV店家仍未缴纳版权费。近日,记者从中国音像协会了解到,他们已向云南省版
  昆明冠联公司非法复制并发行VOD点播系统和曲库,07年年底被查处后,被国内外媒体纷纷称为“KTV维权全国第一案”。此事发生后,仍有部分KTV店家仍未缴纳版权费。近日,记者从中国音像协会了解到,他们已向云南省版权局投诉昆明市17家KTV非法使用歌库。目前,省版权局已对投诉进行立案调查。

  云南作为全国率先开始实施ktv版权收费的省份,到目前为止,昆明市内签约缴费的ktv店家已经过半。据中国音像协会云南省代表张晏珲先生介绍,由于种种原因,至今仍有部分店家不愿缴纳这项费用。鉴于此,近日,中国音像协会已向省版权局投诉了昆明市17家ktv,投诉的理由为这些店家以盈利为目的,非法使用协会管辖下的众多音像作品。张晏珲说,“按照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这种非法使用作品,又不支付报酬的行为已经构成侵权,同时还涉及到了危害公众利益。”

  云南省版权局在接到投诉书后,经过仔细调查核实后,现已对此事立案调查,并进入行政执法程序。省版权局版权处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批接受歌库合法化调查的ktv店家中,有部分是涉及使用前期查处的昆明冠联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盗版提供歌库,其使用者在使用中也未将歌库正版化。作为对冠联非法提供海媚系列曲库案的追查,这些ktv必须接受版权局的行政调查;另外一部分被中国音像协会投诉的ktv,则主要是仍大量非法使用音像制品,却没有依照版权法的规定缴纳ktv版权费,侵害著作权人合法权益和公众利益。省版权局日前已经发出了行政告知书及调查通知,若这些使用单位仍不予改正自己的侵权行为的话,版权局只有依法强令删除其歌库,并予以一定的处罚。(记者 毛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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