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红牛”历时5年终于摆脱“牛虻”之扰(上)

核心提示:对于惯于“傍名牌、搭便车”的不正当竞争者,机关算尽也难得善果。

对于惯于傍名牌、搭便车”的不正当竞争者,机关算尽也难得善果。

  自2005年以来,我国多个省市市场中先后出现多种冠以红牛”显著文字标识的铁罐装、塑料瓶装饮料产品。一时间,一向只以金罐原味型和蓝罐强化型两种品类产品示人的国际知名功能性饮料品牌红牛”,不禁令消费者产生疑惑:红牛”出新产品了?

  事实上,红牛”遭遇了山寨。

  红牛维生素营养液”、红牛营养液饮料”、红牛维生素咖啡饮料”等这些曾在我国诸多三四级城市商超货架中紧紧跟随正牌红牛”陈列摆放的所谓红牛”们,却是不折不扣的牛虻”。

  持续近5年的不断演化变形、超过150次的不正当竞争或商标侵权行政处罚裁定和司法判决之后,这群嗡扰在红牛”周身的牛虻”终在2010年9月26日捱到了山穷水尽的一天。

  这一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评委)商评字(2008)第05523号重审第390号”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的做出,使山寨红牛认为可以将自己庇护在合法光环”下的、原商标注册国际分类第30类非医用营养液等商品上的一件红牛及图”注册商标丧失了法律效力。这意味着红牛”品牌的一众追随者”失去了最后一根稻草,消费者心中这是‘红牛’新产品吗”似的疑惑亦随之散尽。

  一直以来,这起攸关一件知名品牌美誉度与消费者权益的红牛”商标维权及反不正当竞争案例,反映在市场和社会层面时显得平静不诡。鲜为人知的是,在其背后,为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一件品牌的健康发展,红牛”品牌所有者一直在谨小慎微、步步为营地应对纷繁的维权事务,全国各地各级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机构亦为之做出了不懈努力。

  当今时空下,体味商标维权和反不正当竞争实务里个中滋味,红牛”的所遇、所为应已具备用以参照的标本意义。

  红牛”来到中国

  15年前,红牛”来到了中国。

  与诸多国际知名品牌相似,良好的产品品质结合积极、正面的公众形象,在高密度的媒体曝光率作用下,中国消费者早已对那句渴了喝红牛、困了累了更要喝红牛”的广告语印象深刻。

  但对于大部分中国消费者而言,爱喝红牛”却不一定熟悉这个品牌的历史。红牛”品牌的历史,尤其是它在中国市场的发展轨迹,对于解读这起与这个品牌有关的商标维权及反不正当竞争案例却有着不可割裂的内在逻辑关联。

据介绍,红牛”品牌于1966年诞生于泰国,其创立者为泰国天丝医药保健公司,至今已有44年行销历史。该品牌自诞生伊始至今,始终依附在一种抗疲劳、补充能量的功能性饮料产品之上。该产品功效成分主要包括牛磺酸、赖氨酸以及多种B族维生素等。凭借独具特色的功能与良好产品品质,数年之间,红牛”便在全球饮料市场细分出一个崭新的空间,即功能性饮料市场。

  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红牛”开始了国际化攻略,其正式以汉字红牛”的英译文字Red Bull”作为品牌进入欧洲市场。至上个世纪90年代初中期,该品牌市场版图已扩展到全球数十个国家。这个在西方市场被称为能量饮料产品的品牌发展至今,已覆盖全球1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市场。红牛”产品2009年全球销量突破50亿罐,作为世界最早的功能性饮料品牌,其也是全球销量第一的功能性饮料品牌。

  1995年12月,红牛”进入中国市场,在广东省深圳市成立红牛维他命饮料公司(后于1998年迁入北京)。当年的央视春晚,该品牌在华打出首支电视广告——红牛来到中国”。从此中国饮料市场上多了一个类别叫做功能性饮料”,红牛”亦迅速在中国刮起畅销旋风。

  据公开数据显示,2002年时,红牛”在我国功能性饮料市场所占份额达70,销售额8亿元,每年销售增长的平均速度在30至40;至2008年,红牛”已占据我国功能性饮料市场65的份额,在国内销售额达45亿元,占该品牌全球销售量的11。截至目前,红牛”在我国建立了4个生产基地,并在全国各地建立了30多个分公司、代表处和200多个办事处,员工近万人,累计向国家纳税逾10亿元。

  同样与诸多国际知名品牌类似,一件细分出一个崭新市场、并在消费者心中将其与这个市场和这种细分商品形成密切对应的品牌,在任何市场中都是不法侵权者关注的对象。2004年前后的中国市场里,一群意欲大树底下好乘凉”的牛虻”逐渐向红牛”围拢开来。

  根据截至目前全国各级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机构已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司法判决显示,红牛”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例中涉及的侵权或不正当竞争者主要包括广州中山珠江饮料厂有限公司、广西泰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广州泰牛贸易有限公司、中山华方贸易有限公司、广州红骏贸易有限公司、中山椰岛饮料有限公司、佛山南海维尔乐饮品有限公司、中山哈乐食品有限公司以及全国多个省市的多家商超企业。

  这些企业生产或销售的红牛维生素营养液”、红牛营养液饮料”、红牛维生素咖啡饮料”等商品均曾在其产品包装装潢、功能表述上与红牛”功能性饮料产品如出一辙。这些产品不仅包装装潢、产品表述紧紧仿效红牛”,更有甚者直接冒用起红牛”在华企业的字号,并在罐体标注上泰文以示正宗”。而据相关执法机关的裁定文书显示,这些企业并无有效的产品管控体系,大部分为代工,其产品均存在质量隐患。

  除却以上种种弊端,这些针对红牛”品牌进行不正当竞争的企业实质经销的产品亦并非其产品名称所表示的营养液商品,而均属于普通软饮料商品。软饮料商品所属的商标类别为商标注册国际分类第32类,而该类别红牛”有关商标的所有人却正是距今已有44年品牌历史的红牛”,因此这些企业在针对红牛”进行不正当竞争的同时亦构成对其的商标侵权。

  据红牛”在华企业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介绍,虽然上述企业不正当竞争及商标侵权事实确凿,红牛”亦屡屡在个案中获得维权的胜利,但在这短短数年间,以上企业通过生产或销售红牛维生素营养液”等系列产品所获取的非法利润的总额亦在数亿元之间。

Tags:红牛  
责任编辑:武汉商标注册
用户名: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验证码

评论总数: [ 查看全部 ] 网友评论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帮助(?)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用户注册 - 电子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