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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培一审获赔50万元

2010-05-10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作者:车文秋 评论: 点击:
核心提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一审判决汕头雅培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带有“雅培”字样的标识,停止使用带有“雅培”字号的企业名称,并赔偿雅培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一审判决汕头雅培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带有雅培”字样的标识,停止使用带有雅培”字号的企业名称,并赔偿雅培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雅培公司在上海展开维权行动初战告捷。
  
    据悉,雅培公司是世界著名的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商,雅培”既是其字号也是其商标,并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在中国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商业价值。然而,雅培公司却在汕头发现了另一家雅培”公司。据调查,汕头雅培公司是一家从事糖果和米面制品生产的企业,其股东在明知雅培”为驰名商标的情况下,将雅培”恶意注册为字号。汕头雅培公司不仅将中美·雅培”作为商标使用,而且还在网站上对其中美·雅培”系列婴幼儿食品进行宣传。为此,雅培公司将汕头雅培公司告上法庭。
  
    据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审结近4000件各类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约占上海市法院审结案件数的1/3,涉及LV”、百威”、鳄鱼”、PUMA”、PHILIPS”、博士伦”、立邦”等一大批国际知名品牌。

Tags:一审  50万元  获赔  
责任编辑:武汉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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