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蜜雪冰橙”遇上蜜雪冰城?未开业先整改!(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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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四川宜宾屏山县出现了一家店铺,红底白字的店招牌,似曾相识的雪人图案,一句“你爱我我爱你蜜雪冰橙甜蜜蜜”的宣传语——乍一看,以为是连锁茶饮品牌蜜雪冰城在家门口开了分店,再一看,眼尖的老百姓发现了,原来是与蜜雪冰城存在一字之差的“蜜雪冰橙”。

  8月17日,这家店铺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整改要求,已把“蜜雪冰橙”招牌撤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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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店铺原涉嫌仿冒招牌

  假雪王被投诉,为什么?

  记者从四川宜宾屏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8月15日,屏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反映,当地有一家店铺,使用了“蜜雪冰橙”、假雪王等宣传物料,涉嫌侵权

  接到投诉后,屏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赶赴店铺所在的屏山县中都镇,发现该店仍在装修中,尚未营业,悬挂的店铺招牌“蜜雪冰橙”与知名连锁店蜜雪冰城仅一字之差,且读音相同;同时,上面的雪人形象也与蜜雪冰城的品牌形象“雪王”近似,消费者不仔细分辨,难以发现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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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蜜雪冰城品牌形象“雪王”与涉嫌侵权店铺雪人形象对比

  记者了解到,蜜雪冰城在国内拥有注册商标超过2000件,其中围绕蜜雪冰城“雪王”形象等品牌标识进行了商标重点布局。无论是雪人和文字的组合方式,还是头戴王冠、手拿冰淇淋权杖的“雪王”形象,都在蜜雪冰城的注册商标保护范围之内。

  品牌遭遇山寨,怎么办?

  屏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市所副所长黄海军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这家店铺《营业执照》原本登记的店名为“屏山县璐茜食品店”,而经营者悬挂这样的店铺招牌,涉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标识,违反了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

  因此,执法人员当场向经营者下达整改通知,要求立即更换店招,并对其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宣传。8月17日,该店已主动对原招牌进行遮盖处理,重新制作合法合规的招牌。

  与以往蜜雪冰城遭遇的多起商标侵权不同,这次问题的解决没有通过诉讼,而是在涉嫌侵权店铺尚未营业时,品牌方就与当地监管部门沟通解决,及时止损。

  屏山县市场监管局处理此次事件的方式,展示了地方商标保护工作的新思路:快速响应、严格执法、教育引导。屏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要加强与品牌权利人的联动,完善侵权投诉快速响应机制;同时,将举一反三,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商标使用专项检查,将保护工作关口前移,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本报记者 孙雅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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