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的决定

(2018年5月1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公布)

经研究,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2012年3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82号公布的《上海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

本决定自2018年5月16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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