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日报》报道,11月3日,6起争夺驰名商标的案件在北京市一中院集中宣判,“清华”、“太太乐”、“多美滋”、“JEEP”(吉普)、“哈根达斯”、“华帝”六“大品牌”全部获胜,得以正名。
6起商标保护案公开宣判
本次的6件案件中,一向为人熟知的“多美滋”婴幼儿奶粉被油漆厂抢先注册,著名的“清华”竟然是一种保健品,冰淇淋爱好者熟悉的“哈根达斯”被服装厂注册成了服装品牌... ...如今,这种搭乘知名品牌“快车”的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被认定违法。
近年来,商标抢注案与品牌争夺战此起彼伏,“王老吉”商标争夺战、“林书豪”被抢注、“乔丹”纠纷案、“iphone”成了灯具商标、“中华”牌铅笔和“七匹狼”香烟等应运而生,而国家商标局公开信息网资料显示,“林丹”商标早在1997年已被一家四川公司注册到猪饲料类别。琳琅满目的商标错位使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关注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也引发公众对企业品牌发展之路的种种考问。
商标注册成本低收益高成恶抢动力
恶意抢注商标行为的原动力是暴利。在网上,不少消息在叫卖转让商标,其中不乏一些国际知名品牌和奢侈品商标。他们通过利用法律漏洞,以低价申请到了国外的某个大的品牌的商标或者域名,再以天价卖出,赢利甚至可以翻至几万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