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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被告兜售假绿箭遭刑罚

核心提示:小小一片口香糖,竟让兄弟俩在人生路上狠狠地“绊了一跤”:从2010年6月起,来自东北的宋辉、宋平冒充箭牌糖果(中国)有限公司(下称箭牌公司)的工作人员

 

  小小一片口香糖,竟让兄弟俩在人生路上狠狠地“绊了一跤”:从2010年6月起,来自东北的宋辉、宋平冒充箭牌糖果(中国)有限公司(下称箭牌公司)的工作人员,先后在北京、上海兜售9万多元的假“绿箭”和假“益达”口香糖,总量多达8万余片。记者近日获悉,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1年2个月和1年,并分别处罚金4万元和3万元。

 

  2011年5月17日,宋辉、宋平来到浦东新区惠南镇经营小商品的商铺推销“绿箭”和“益达”口香糖,称公司正在搞活动,买一箱“绿箭”送一把伞,买两箱送一桶油,且推销价格也与平时相同。店主于是花2476元买下2箱“绿箭”,随后他拿到了“赠品”2把太阳伞。两名年轻人随后以“到车上把食用油拿给他”为借口走开,整个过程不到10分钟。店主隐约觉得有些不对劲,他拆开1箱“绿箭”,果然发现上当,“因为包装箱内没有蜡,而之前买的绿箭口香糖箱子里是留有蜡的。”店主找警方报案时发现,原来不止自己上当,同一市场内的一位买家买得更多,她家的店里一口气买了3箱“绿箭”和6箱“益达”,花费5442元。据警方核实,宋辉、宋平兄弟总共卖给29家商户4190盒假“绿箭”,72盒假“益达”,销售金额合计9万多元。买家报警后,5月23日,兄弟俩被抓获归案,警方在两人住处查获价值1.5万余元的冒牌口香糖。

 

  案发后,经公安机关委托,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涉案的“绿箭”及“益达”口香糖进行了抽检,结果显示:送检样品的12项指标均符合技术要求,也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等细菌。不过报告同时指出,即便如此,也不代表这些假“绿箭”、假“益达”未经检验的项目或者功能符合食品要求。在法庭上,辩护人提出两人主观恶性不高、销售金额不多、获利不高,建议判处缓刑。公诉人于是问宋辉、宋平,“是否知道卖的是假货?”两人回答,“一开始不知道,后来知道了。”公诉人接着问,“是否意识到假冒食品会对人体造成危害?”两人称“不清楚”。公诉人于是问,“如果你们自己吃到假冒伪劣食品,会不会担心?”兄弟俩顿时沉默无语。

 

  法院认为,被告人宋辉、宋平以营利为目的,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未经商标权人许可,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数额较大,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发后,其家属主动退缴3万元,在量刑时酌情从轻考虑;两名被告人自愿认罪,如实供述罪行,依法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胡嫚)

Tags:刑罚  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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