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首例车企维权案结案

    日前,江苏宝应明宇汽车配件厂侵犯东风天龙驾驶室专利权及商标权一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原告东风汽车有限公司起诉的东风天龙驾驶室专利案”胜诉,这是湖北省首例汽车企业原告专利维权案。

  据了解,湖北省法院判决如下:江苏宝应明宇汽配厂即刻停止制造、销售侵权产品,销毁制造侵权产品的专用模具、夹具及冲压设备,赔偿东风汽车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合计80万元,并在《中国汽车报》刊载经法院审核内容的声明,消除不利影响。

  东风天龙重卡是东风汽车公司东风商用车公司自主研发的高端重卡,拥有其驾驶室(高顶D310)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和天龙”注册商标权等数十项国家专利。自2006年天龙重卡推向市场以来深受用户青睐,上市5年来的销量达24万辆。此次东风针对市场上专利假冒侵权行为主动提出上诉,在打击不法经营行为的同时,全力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据了解,此次判决中要求被告销毁专用模具的价值就达三四百万元,较大的判罚力度,对肃清不良市场行为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东风商用车公司负责品牌维护的负责人表示,随着汽车行业侵权案件频出,东风商用车公司维护知识产权的决心和力度不断加大,尤其在打击新产品的侵权行为方面更是不遗余力,以最大限度地保护用户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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