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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阿龙文体销售假冒文具吃官司

2011-01-18 来源:宁夏新闻网 作者:苏俊博 评论: 点击:
核心提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阿龙文体经销部因销售假冒“晨光”牌文具,被上海中韩晨光文具制造有限公司两次投诉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阿龙文体经销部因销售假冒晨光”牌文具,被上海中韩晨光文具制造有限公司两次投诉,质监部门对其查处后,晨光公司又以侵犯商标专用权为由将业主张耀龙起诉到法院。昨日(1月16日),宁夏自治区高院发布,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判令张耀龙停止侵权,并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万元。

  2002年,广东省潮阳市中韩晨光实业有限公司取得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发的晨光”文字商标的商标注册证。2004年9月21日,上海中韩晨光文具制造有限公司受让了晨光”商标。2005年12月30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上海中韩晨光文具制造有限公司使用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分类笔商品上的晨光”注册商标驰名商标

  2007年9月,根据上海中韩晨光文具制造有限公司的投诉,宁夏银川市质监局,以个体工商户业主张耀龙销售假冒晨光”牌文具为由,查封了阿龙文体经销部经销的晨光”牌中性笔7760支、笔芯76800支及其他物品。2008年9月,根据上海中韩晨光文具制造有限公司的再次投诉,银川市质监局又查封了该经销部经销的晨光”牌中性笔和笔芯。银川市质监局经查证认定,张耀龙经营的阿龙文体经销部销售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文具。2008年12月1日,该局对该经销部作出没收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中性笔441盒、笔芯1504盒,罚款3800元的行政处罚。随后,晨光公司又以侵犯商标专用权为由,将张耀龙起诉到法院。

  银川中院审理后认为,晨光公司主张由张耀龙赔偿其为制止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末提供支出费用票据的原件等。于是判决张耀龙立即停止对晨光公司晨光”牌笔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害;张耀龙赔偿晨光公司经济损失5000元,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4000元、律师费1000元,合计1万元,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等。

Tags:文具  官司  假冒  银川  
责任编辑:武汉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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