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瑞士康恩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恩泰公司)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评委)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进行了审理。值得注意的是,该案系争商标第3155947号Z”图形商标权利人意大利杰尼亚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尼亚公司)已于2007年4月解散,该系争商标应否获得注册在法庭上引发争议。
据了解,杰尼亚公司注册于中国香港地区。2002年4月,该公司申请在第25类袜、围巾等7件商品上注册第3155947号商标。在该商标异议期内,康恩泰公司对该商标注册提出异议,其向法院提交了3件引证商标。其中,康恩泰公司第1533101号Z”图形引证商标于2001年3月7日被核准注册,亦注册在第25类的袜、围巾等商品上。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称,第3155947号商标与第1533101号属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其在袜、围巾、领带等商品上不能获得注册,但核准该商标在游泳衣等4件商品上的注册。此后,康恩泰公司的异议复审理并未能成立。
2010年9月25日,康恩泰公司起诉时称,其Ermenegildo Zegna”品牌及Z”图形商标在国内服装行业具有极高知名度,第3155947号商标在游泳衣等商品上的注册及使用必将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而且杰尼亚公司已于2007年4月解散,丧失了主体资格。
记者从中国香港公司注册处了解到,杰尼亚公司目前在该处已无任何备案信息,即该公司已不属于在香港地区注册的公司。而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资料显示,第3155947号商标自申请注册至今,权利人主体并未出现过变更,一直为杰尼亚公司。
对此,商评委表示,其在商标评审阶段仅对商标个案进行审查,对权利人主体是否存在没有审查义务。在商标审查阶段,康恩泰公司虽证明了其商标在国内的知名度,但是并未能证明其Z”图形商标已达到驰名程度,因此第3155947号商标应在游泳衣等商品上获准注册。
据了解,类似于权利人主体不存在,商标权应如何处置的问题,目前国内尚鲜有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