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11 11:39:51
未取得广州骆驼”商标所有权人的同意,百荣世贸商户私自将骆驼”商标下划横线使用遭到起诉。骆驼商标持有者表示,百荣世贸商户仅在该图形下方加了一道横线,普通消费者根本无法区分,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35000元。目前,北京崇文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广州某公司诉称,其经原骆驼”商标所有权人合法授权,对骆驼图形的注册商标拥有合法使用权。原告认为,百荣世贸商户唐先生在未获得合法授权的情况下私自实施侵权行为,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对原告的商标使用权造成了侵害。
2025-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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