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认为对方实施了假冒自己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上海味好美食品有限公司将上海天龙味精厂、上海道帅食品贸易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日前,在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的主持下,此案调解结案。
据悉,上海味好美食品有限公司称,经过20多年的发展,其生产的系列调味品在消费者中拥有较高的知名度,两被告制售的帅道”牌调味品外包装装潢仿冒了自己的产品,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认,遂向法院提出判令两被告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其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35万元等诉求。
两被告辩称,涉案图形并非原告独创,原告也并非相关商标权利人,且涉案商品上标有帅道”商标,并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
最终,经法院主持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停止仿冒原告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收回现尚在销售的侵权商品,在媒体上刊登致歉声明,并支付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2.4万元。
此外,据了解,上海味好美食品有限公司此前以类似的理由将另外两名被告告上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称其制售的味阳”牌调味品仿冒了自己产品的包装、装潢,此案于今年4月同样调解收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