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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东省佛山市工商局经检支队根据新加坡安特固化学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特固公司)的投诉,查获涉嫌侵犯安特固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强力胶130万支。
商标颜色文字相似
6月3日上午,佛山市工商局经检支队接到投诉,反映在南海区大沥某开发区的佛山市南海区大沥××胶业有限公司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在其加工的强力胶商品上使用的GLUE”和HI-TECO”商标与投诉人注册的第4993424号CLUE”、第4950125号HI-TECHO”商标在颜色和文字组合方面非常相似,该批产品如果流入市场,极容易造成消费者的误认误购,请求市局依法予以查处。
在核查被投诉人的登记注册情况后,经检支队立即组织人员对上述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约600平方米,有20名工人正在生产强力胶。该产品由铝管包装,管身整体为黑色,在管身中部印有英文标识,该标识为黄底红字,分别由S”、U”、P”、E”、R”、G”、L”、U”、E”9个英文字母组成。该产品的外包装采用黑纸板包装。在纸板的左上角,由上至下印有3行黄色的英文字母标识,分别是NEW”、SUPER”、HI-TECO”的英文字母。
容易让消费者误人
经现场清点,当事人仓库存放了上述强力胶1373472支。此外,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的二楼仓库还发现了1.5万张黄色的强力胶包装纸板,该纸板的左上角印有ALTECO”标识以及注册商标标记,中间印有SUPER GLUE ALTECO 110”标识。
经查,ALTECO”和HI-TECHO”商标是安特固公司分别于2008年10月、2009年4月及2010年1月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粘胶液、卡纸板制品等多种商品。由于本案当事人只是简单地将商标文字组成部分CLUE”的字母C”修改为G”,将HI-TECHO”修改为HI-TECO”,字体、组合、颜色等没有差异,普通消费者在购买强力胶商品时容易误认为这是安特固公司生产的产品,给该公司造成巨大的经济和信誉损失。
因此,当事人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中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所指的违法行为,为配合案件调查工作,执法人员依法对相关涉案物品予以封存和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