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太乐”案一审宣判

 
    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太太乐”商标行政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对于判决结果,享有“太太乐”商标权的雀巢公司尚未表示是否上诉以维护其驰名商标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中山市太太乐电器有限公司在第11类的烹调器具等商品上拥有第1698064号“太太乐及图”注册商标专用权,该商标于2002年1月14日获准注册。雀巢公司于2004年4月对此提出撤销申请,但未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支持。随后,法院亦一审判决维持了行政裁定结果。

    值得关注的是,雀巢公司在调味品等商品上享有的“太太乐”商标于2009年4月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在该案审理时,雀巢公司也主张其商标为驰名商标,依法应受到跨类保护。但法院审理后认为,雀巢公司“太太乐”商标在“太太乐及图”商标注册申请日之前属于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但并无充分证据显示其已到驰名程度,故不构成驰名商标。

    截至发稿时,雀巢公司并未明确表示是否将提出上诉。中国知识产权报将继续关注该案进展。(记者 杨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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