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耐德感谢温州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公正高效

   
    曾因与正泰集团3.34亿元天价专利赔偿案败诉,并质疑温州地方保护主义的国际低压电气巨头施耐德,日前却指派律师来温,感谢温州中院公正高效地审理其在温州起诉的四件案件,维护其合法权益。

    2007年,正泰集团以施耐德专利侵权为由,在温州对其提出赔偿额为3.34亿元的天价诉讼,温州中院一审判决施耐德等赔偿正泰集团3.34亿元。审理期间,施耐德曾质疑温州存在地方保护主义。2009年,该案在浙江高院二审期间,双方当事人达成全球和解协议,施耐德承认正泰集团的专利权,并补偿正泰集团1.5亿元。

    2009年11月底,施耐德发现乐清另外三家企业侵犯其商标权,并向温州中院提起诉讼。起诉时,施耐德仍对温州是否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存在顾虑。温州中院法官向其代理律师明确表示,中国法院在知识产权的保护方面对不同国籍、不同性质、不同地域的企业均一视同仁,所有案件均会予以公开公正的处理。同时,及时安排送达,加强与被诉企业的沟通,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2009年12月15日,施耐德起诉的首批两个案件调解成功,被诉企业当即支付了首期赔偿款9万元。施耐德代理律师对中院极高的工作效率和公平公正的审判作风给予肯定,并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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