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名字被“抹” “乐口”起诉工商

   
    一家名叫乐口轩酱鸭店”,一家名叫乐口鸭坊快餐店”,同在合肥营业,经营范围都与鸭子有关,两家店因店名发生纠纷。 7月14日,安徽商报《既生乐口轩”何又来乐口”? 》一文对此报道后,引起广泛关注,记者昨天了解到,两家企业为解决纠纷,将走上法庭。

  乐口”开口,争论不休

  位于安徽省城合肥三孝口科教书店附近的乐口轩酱鸭店,从1990年就开始对外营业,但今年3月一位顾客却告诉店老板,乐口轩鸭店合肥有两家”。

  几年前我们就在工商部门申请了‘乐口’有关商标注册,怎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这让乐口轩酱鸭店大为不解,认为对方侵权

  对乐口轩酱鸭店质疑侵权一事,乐口鸭坊表示:肯定不是侵权,合肥市名称里带‘乐口’的店家很多,为什么偏说我们侵权了?而且我们是堂食,它是外卖,两码事。 ”

  双方各不相让,最终闹到法院。

  店名被撤销,不服起诉

  2009年8月5日,安徽合肥市工商局庐阳分局作出相关裁定,认为:申请人乐口轩酱鸭店与被申请人乐口鸭坊快餐店经营行业相同,字号名称近似。申请人核准登记和使用在先,从事酱鸭等卤菜制品销售经营多年,享有一定的知名度。被申请人虽然不从事卤菜经营,但同属食品经营行业,其字号名称中含有乐口鸭”的内容,容易引起公众对双方之间的关联性造成误解。乐口鸭坊快餐店”为不适宜的企业名称。

  据此,依据相关规定,该局决定撤销对乐口鸭坊快餐店”的字号名称核准许可。

  但乐口鸭坊快餐店不服该裁定,诉至庐阳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撤销该裁定,维持对乐口鸭坊快餐店”的字号名称核准许可。近日,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受理了该案。因为合肥乐口轩酱鸭店与本案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法院依法通知许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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