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南宁:以身试法 假冒商标判刑罚金

2009-11-06 来源:法治快报 作者:曾江恒 吴琼 评论: 点击:
核心提示:君子爱财,应取之有道。广西省南宁市江南区30多岁的黄文年富力强,完全可以依靠自己的双手勤劳致富,但他却在利益的驱使下,铤而走险以身试法,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最终被判刑罚金

   
   君子爱财,应取之有道。广西省南宁市江南区30多岁的黄文年富力强,完全可以依靠自己的双手勤劳致富,但他却在利益的驱使下,铤而走险以身试法,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最终被判刑罚金。 

    黄文在广西省南宁市江南区开了一家加工店,承接加工铝合金门窗。黄文销售的南南”牌铝合金型材价格虽然偏高,但质量好,很多顾客选用这个牌子的材料制作铝合金门窗。为了牟取暴利,2008年8月至9月,黄文把盛达”牌铝合金型材的标签撕掉后,贴上伪造的南南”牌商标,欲将盛达”牌铝合金型材假冒成南南”牌铝合金型材销售。当年9月27日,南宁市工商局在一次检查中发现了黄文的违法行为,查扣了其价值17万余元的货物。 

    日前,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黄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故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000元。   

 

Tags:假冒  罚金  判刑  
责任编辑:武汉商标注册
用户名: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验证码

评论总数: [ 查看全部 ] 网友评论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帮助(?)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用户注册 - 电子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