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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打赢与老城一锅”的商标侵权官司后,老诚一(北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诚一”公司)又将老铖一锅”诉至北京朝阳法院,称其相关包装酷似自己商标,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并索赔5.6万余元。目前,朝阳法院已开始此案的审理工作。
老诚一”公司称,该公司是老诚一”文字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并将该商标授权130家餐厅用以经营老诚一锅”羊蝎子火锅。
今年7月,老诚一”公司发现,李先生在其经营的北京故乡屋美食城招牌、餐具外包装上,使用了与老诚一”商标近似的文字老铖一锅”。
老诚一”公司认为,李先生的行为足以引起普通消费者的误认和混淆,侵犯了其享有的商标权,给该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要求李先生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5.6万余元。
5日上午,老铖一锅”的一位经理表示,他们已得知老诚一”公司起诉的情况,目前正在和对方协商,希望达成和解。
据老诚一”公司网站显示,该公司专门针对仿冒假店,开展了一个代号为夏日风暴”的专项打击行动,称以法律为武器,重拳出击,务求有假必打,侵权必赔,不获全胜,绝不收兵!”
今年年初,老诚一”公司将老城一锅”经营者张先生诉至法院,称对方在餐筷外包装、订餐卡及店面招牌中,均使用与老诚一”商标近似的老城一锅”及羊骨”图形商标,并提出索赔,后被判获赔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