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康师傅”假冒不得!

7月2日,郑州高新区法院审结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被告人姚西关因使用伪造名牌商标罐装茶饮料出售,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罚金3000元。 

  2008年2、3月份以来,姚西关伙同妻子从他人处购买伪造的注册商标“统一绿茶”、“康师傅冰红茶”、“娃哈哈冰红茶”外贴商标及包装物,在无证开办的饮料加工厂内,雇用工人生产8000件假冒的500ml塑料瓶装“统一绿茶”、“康师傅冰红茶”、“娃哈哈冰红茶”,并以每件15元的价格出售。2008年6月10日 ,该无证饮料加工厂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获,并当场扣留500ml塑料瓶装假冒“康师傅冰红茶” 170件、假冒“统一绿茶”98件、“康师傅冰红茶”商标2万张、“统一绿茶”商标1.8万张、饮料瓶3000个。 

  郑州高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姚西关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Tags: 假冒  康师傅  
责任编辑:
Share: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