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庭申请禁制令 舒淇告按摩店冒名经营

 



    文隽、舒淇和王晶等合资经营的“大桶水足部按摩专门店”昨天(6月12日)入禀香港高院,指责一间名为“大水桶”的公司冒名影射及经营相类的推拿按摩生意,向法庭申请禁制令。 

  入禀状指原告已将“大桶水”三字注册为商标,故入禀禁止对方同时用“水”及“桶”两字做生意招徕,并要求作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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