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少华:南京云锦商标官司打到高院

本人在2004年6月24日申请的第4135177号云锦商标,指定使用商品为:纺织织物;锦缎;丝绒;印花丝织品;丝绸(布料)及编织织物;丝织、交织图画;织锦人像;丝绒绢画;丝织美术品。商标局在2007年9月3日做出做出ZC4135177BH1号商标驳回通知书决定,本人不服,经过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近日将在北京高级法院开庭。

    我们都知道商标评审正常的情况下一般时间需要3-4年。然而蹊跷的是近似商标“南京云锦”证明商标,注册号5324522 ,申请日期为2006年4月29日,却在2007年1月21日公告,并于2007年4月21日注册成功,专用期限2007年4月21日-2017年4月20日止,仅仅只用了一年时间就走完了全部过程。更为蹊跷的是在先申请近两年的我的“云锦”商标当时尚未评审,就已经核准了近似商标商标“南京云锦”,完全无视在先权利,希望有关部门给出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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