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社会广泛关注的“假冒‘万艾可’案”15日上午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未经“万艾可”等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约旦人华杰、菲迪伙同他人私自联系生产假冒“万艾可”等商标的假药并销售出境,价值高达上千万元。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于3月17日向涉及此案的犯罪嫌疑人华杰、吴某、菲迪等7人提起公诉。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查明:约旦人华杰是嘉柏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为其中国女友,和约旦人菲迪一样都是嘉柏公司的员工。2005年9月,华杰和吴某、张某胜预谋生产假药,华杰和吴某向张某胜提供了假药的样品,由张某胜组织生产。张某胜遂在未取得国家有关部门许可,也未经“万艾可(VIAGRA)”等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在河南省开封县教育电视台播放大院生产带有与“万艾可(VIAGRA)”等注册商标相同的药品并将其销售给嘉柏公司的华杰、吴某和菲迪。华杰等3人购得上述药品后,在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某商住大厦的嘉柏公司的办公场所内,指使嘉柏公司员工李某兰、黄某辉质检、分装,而后将其中部分药品销往境外中东等地。案发后,经深圳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共价值人民币75783235元。
2007年6月至今,华杰、吴某又向犯罪嫌疑人冯某萍提供药品样品,由冯某萍组织生产。冯某萍遂找到曾某忠,由其生产药品。在未取得国家有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冯某萍通过曾某忠生产、销售共计58万板标识为“PRAMIL SILDENAFIL 50mg”的药品,而后以人民币338.7万元销售给华杰、吴某、菲迪的嘉柏公司,并经由香港销售到境外。
2008年5月,华杰、吴某、菲迪的嘉柏公司购得39935板共计838635粒假冒“Xenical Orlistat 120mg”的药品。经李某兰、黄某辉质检、分装和包装后,准备销往境外,被公安机关查扣。经广东省药品检验所鉴定:该批药品系冒用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赛尼可”(Xenical)注册商标的假药。经深圳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价值人民币630.973万元。
据了解,公安部于2008年提出开展以监控制假售假、保护知识产权、打击跨国犯罪为目的的“鹰眼计划”后,发现浙江义乌出现大量来自深圳的假冒“万艾可”药品,其包装以及药品的颜色、性状都和真药极为相似。经过顺藤摸瓜,公安机关一举破获了这起以制售假药为牟利手段的案件。除了在深圳逮捕的这几名犯罪嫌疑人外,义乌方面还抓获了2名约旦籍犯罪嫌疑人,1名国内犯罪嫌疑人,做分案处理。由于涉案数额特别巨大,该案被公安部和最高检列为联合督办案件。2008年12月17日,深圳市公安局侦查终结此案,以被告人华杰、吴某、菲迪、张某胜、冯某萍、李某兰、黄某辉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