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方便粉丝的“双白”之争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河南高院)2008年岁末对“白象”诉“白家”商标侵权一案作出终审判决之后(见本报2月25日第8版),方便食品行业“双白之争”已暂告一个段落,白象先下一城。

    从2000年9月起,以“白家”品牌进入方便食品领域并专注方便粉丝产品的四川白家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家公司),其大幅度的市场扩张与知识产权保护短板形成较大反差。

    “白象”品牌的缔造者河南正龙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龙公司)是方便食品行业大型企业之一,其低调务实的市场经营策略与其对于知识产权强势的举动则颇为业界关注并饱受争议。

    强势的“白象”
    
    有关正龙公司在知识产权上的强势举动,从“大骨”商标争议案中已见端倪。正龙公司率先在行业内首创“大骨”概念并细分出骨汤类方便面市场,并在其他公司逐渐进入该领域的时候,正龙公司推出已经确权的方便面商品“大骨”商标,2007年在行业掀起波澜。虽然河北华龙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大骨”系行业通用名称为理由提出争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已在方便面食品上裁定撤销正龙公司“大骨”商标注册(正龙公司已对该案提起行政诉讼,目前尚在审理中),但凭藉如是知识产权营销策略,目前白象大骨面已成为方便面骨汤品类的领先品牌。

  “大骨”纠纷尚未完结,又出现了“白家”之争。

  方便粉丝产品最初出现在中国市场的时间是1997年,以四川“光友”牌方便粉丝入市为始。截至目前,“白家”品牌占据方便粉丝产品四成多市场份额。

  对于方便粉丝市场,正龙公司亦在2007年7月推出“天然食品项目”,根据规划,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年产值将达30亿元。据《河南商报》报道,正龙公司该项目负责人刘艺曾表示:“在粉丝这块我们单独有5年规划,我们的目标是业界老大。”

  由此看来,在方便粉丝领域,后来者正龙公司笃定将挑战白家公司的江湖地位,其祭出的又是一把知识产权利刃。
纠纷缘起

2007年9月,白家公司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宣称正龙公司“白象”品牌方便粉丝恶意仿冒白家粉丝外包装,侵犯了其外观设计专利权。由此,方便粉丝江湖上的“双白”之争拉开大幕。

  据白家公司介绍,该公司白家系列方便粉丝的外包装设计在2006年8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了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并于2007年5月获权,专利号为ZL200630029653.9。据此,白家公司接连展开一系列的维权行动。

    同年10月9日,白家粉丝维权行动取得重大突破,正龙公司白象粉丝产品一夜之间在河南省郑州市的主要商场超市被全部下架。

    2008年7月,就正龙公司提起的白家公司4件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了专利权无效的审查决定。“双白”之间的专利纠纷一时逆转。

    据记者了解,白家公司已针对复审决定向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今年2月11日,该案已开庭审理。
商标之争
    “双白”之争最引人关注是2008年11月河南高院对“白象”商标侵权案作出的终审判决。根据该判决,白家公司竖排“白家”商标侵犯正龙公司第1506193号“白象”注册商标专用权。

    2007年10月,正龙公司认为郑州一超市出售的白家公司生产的“白家”方便粉丝产品包装上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竖排“白家”与其“白象”构成近似,遂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

    一审法院认为,该案中引证商标与争议商标第一个字都是“白”字;“家”和“象”均是上下结构,下半部相同,上半部由于白家公司在书写中使用的“家”字与“象”相似,同时两者在市场销售渠道、消费群体上的共同性,根据商标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白家公司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正龙公司“白象”注册商标相近似的“白家”标识,构成了对正龙公司“白象”商标的侵犯。
 
    进入二审并经审理后,河南高院维持了一审原判。

    今年2月18日,正龙公司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宣布了“双白”商标侵权诉讼的结果,并称将展开全方位的维权行动。

    此后,白家公司与正龙公司一场口水战在媒体上开展。

    日前,白家公司有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正龙公司自涉足方便粉丝食品即仿冒白家公司外包装,现在又搅乱商标近似浑水,其行为着实令人感到滑稽与愤慨,白家公司将就该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申诉,决心将维权行动进行到底。

    正龙公司则已正式向原审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同时向全国各地存在侵权产品销售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投诉,要求彻底查处侵权产品和侵权行为。

    据记者了解,目前白家在粉丝商品上尚拥有一件“白家及拼音”横排文字注册商标,而其竖排“白家”商标的注册则处于异议阶段。同时,在与粉丝商品同一注册类别,即商标注册第30类,正龙公司拥有1件注册号为第1387591号“白家”文字注册商标,而该件覆盖方便面等商品的注册商标申请与确权时间则均早于白家公司任何一件“白家”商标。据业内人士分析,这样的伏笔注定方便粉丝江湖“双白”之争远不止以上“白象”与“白家”的碰撞这样简单,也许新一轮“白家”品牌之争已在酝酿。

  中国知识产权报将于近期邀请知识产权界专家就上述个案以及整个事件走向进行深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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