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关于报送2011年境外商标注册情况的通知

  区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商标权利人:

  为推动北部新区商标战略实施,打造品牌北部新区,根据《重庆北部新区商标发展奖励补助办法》,北部新区管委会拟对区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商标权利人在2011年申请的境外注册商标给予补助。请各商标权利人于2011年12月26日15时前将境外商标注册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报北部新区商标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张津铭

  联系电话:63020532

  北部新区商标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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