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发布的《2011中国大型企业网络品牌保护现状调查报告》数据显示,大型工业企业对网络品牌未予全面保护的比例竟达到了80%。此情况已引发国家主管部门的高度关注。
日前,为了加强工业企业品牌保护和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我国工业企业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呼吁与敦促大型企业需重视自身的品牌建设。
有关营销专家分析,七部委文件可说从政策高度上对大企业品牌建设进行了有益指导,而这一指导文件的出台,也将敦促大企业从行动与理念上关注自身的品牌建设,对大企业网络品牌建设产生较深远的影响,促进大企业的网络品牌保护呈现一个新的局面。
依据七部委《意见》的精神,在互联网时代,大型企业若想使网络品牌被侵占的情况彻底改观,就需要提高自身的网络商标注册、运用、管理及保护能力。企业的网络商标”包括通用网址和无线网址,作为国家的地址资源,通用网址和无线网址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具备稀缺性、惟一性、独占性等地址资源属性;并且遵循先注先得的国际惯例,是企业无形品牌资产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企业应该从品牌保护的角度及早加以保护。圈定所有与自己企业相关的通用网址、无线网址,实现全面保护,是目前通行的保护网络商标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