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报连续报道了天津男子周辉抢注中超”商标,足协因此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告上法庭一事,北京一中院判决支持了中国足协的请求,撤销了商评委对中超”商标的核准注册,事后周辉和商评委均不服判决,当日向北京市高院提起了上诉。记者今日(9月19日)获悉,该案将在明日(9月20日)早上9时30分于北京高院正式开庭审理。
事件缘起是市民周辉在2002年11月申请注册中超”商标计划用于酒类产品,其后多年未使用,今年准备将该商标拍卖,结果被中国足协认为其属于恶意抢注,于是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告上法庭。北京一中院经审理后认定,作为全国最高水平的足球职业联赛,中超”自其概念诞生之日起,就承继了甲A联赛在公众中的巨大影响力,相关公众已认定中超”与中国足球协会之间形成了唯一对应关系。商评委认定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不会产生不良影响,属于认定事实错误,因此判决撤销被诉裁定,由商评委就中超”商标重新作出异议复审裁定。
接到判决书当日,周辉和商评委均提起了上诉。对于明日的高院庭审,周辉说从法理上,他和商评委还是占优的,首先一中院审判中认为酒类中超”商标的注册容易将其与足球联赛中超”概念混淆,但在法律上这个所谓的混淆”并无依据。另外,他在申请注册中超”商标时,中超”足球联赛尚未正式开赛,在他申请当时足协方面并无强有力的证据证明这个商标的注册会对中超”联赛产生影响。因此,应该判定他的商标注册有效。
不过周辉也说,目前的形势看,并非是法理的问题,应该说是一个人与整个中国足协的一场博弈,本来他是全无胜算的,但现在还加进来了商评委,也是一个对公部门,他多多少少感到有些欣慰。周辉说,胜负不好说,但这次毕竟是终审了,他还是期待有好的结果,不过即使失败,他也只能是无奈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