纷纷扰扰闹了大半年的iPad商标之争,像是一幕悬念丛生的大戏,吸引了大批企业界代表速来“围观”。在本届两会上,不仅“知识产权保护”成了代表口中的热词,建议修改《专利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代表更是大有人在。
江汽轿车标识也遭遇缠斗
江淮汽车的五角星标识拥有权也曾遭遇缠斗。全国人大代表、江淮汽车集团原董事长左延安就在两会上,递交了一份关于修改《专利法》的议案。
左延安认为,对职务发明的判定一直以来都是我国知识产权审判中的难点问题之一。“从立法指导思想上实行的‘雇主优先’原则不利于科技创新。”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对于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的发明创造,在与单位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一般也认定为职务发明。
“从字面意思上看这并无不妥,但是这种却可能与我国科技创新的实际需要脱节,再加上专利法未协调好单位物质技术条件与科研人员的个人能力、创造性脑力劳动的关系,没有赋予发明人与单位就职务发明权利归属及利益分配进行协商的权利,其直接后果就是压制了广大科研技术人员的从事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不利于科技创新。”一贯肩扛“自主创新”大旗的左延安直指其中暗含的弊端。
iPad审判让人等得好心焦
“一个好企业,就像苹果公司,为啥全世界喜欢?因为苹果改变了生活。我们创造产品,对技术追求的最高境界,是创造出能改变人们生活方式的产品。”全国人大代表、格力总裁董明珠对外从未掩饰自己对苹果系列产品的喜爱。无独有偶,去年格力也与业内同行就专利权方面,也有着不愉快的经历。
董明珠认为,在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环节面临着重重困境。iPad商标权之争至今还未公布终审判决,已经让人等得有些不太耐烦。
“正所谓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董明珠感慨,因此,首当其冲的困境就是专利案件审理周期过长。“虽然民诉法规定,一审审理期限6个月,二审3个月,但通常从立案起到生效判决,大部分都在两年以上。”除此之外,专利权案件执行力度也不够。专利侵权案件发生后,侵权人通常依照裁判文书应当赔偿专利权人的损失,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但往往是专利权人的赔偿都很难实现,对于侵权人继续生产、销售侵权产品,法院的执行力度也不够,有时要拖延一两年之久,“这时专利本身已无实际价值”。
经济转型呼唤创新能力
“当前,中国经济面临转型的紧要时期,经济转型能否成功关键在于企业的创新能力。而对企业创新能力的保护也就是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是否能激励主体创新积极性的关键因素。”全国人大代表、格力总裁董明珠建议:应重视知识产权法官队伍建设,简化程序,成立专门、相对独立的知识产权法庭,培养专业的法官队伍,提高知识产权的审理水平。对于清晰明了的案件,应当简化程序,对审理时间过长的案件,应强化侵权人的时间成本。
董明珠同时建议,对于赔偿金额的认定,应该赋予法院的取证责任和能力。过分的强调专利权自行取证或者申请法院取证,但法院一般不依职权取证,会使专利权损害赔偿的确定不科学,当然专利权的保护就不充分。
“在自主创新的道路上,企业的领导人应当允许单位和发明人之间以契约的方式约定职务发明专利权利归属和利益分配方式,赋予发明人与单位平等协商的权利。”左延安则指出,同时,还应以市场规律来评价一项发明创造的价值以及职务发明人应当获得的奖励。对于真正具有市场价值并产生效益的发明创造,应当重奖,立法中应当大幅提高对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奖励标准,真正提高发明人从事职务创造发明活动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