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首例服务商标“申驰”案 法院未裁定

    
    云南创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创艺公司)遭遇“克隆”——在该公司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楚雄(位于云贵高原中部)又冒出了一家“创艺公司”,一起商标权诉讼由此引发。诉讼过程中,云南创艺公司在索取侵权赔偿的同时,又向法院提出将其“创艺”商标确认为驰名商标。23日,该案在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以调解的方式结案,被告方承认侵权,并承诺将登报道歉。出人意料的则是,这起在业界被称为“云南首例服务商标‘申驰’案”,以法院未对该请求做任何裁定的结局而落下了帷幕。

    云南创艺公司是云南装修装饰行业中颇负盛名的企业之一,其“创艺”商标已经取得国家商标总局注册多年。2007年10月,该公司在楚雄遭遇一起侵权诉讼,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意外发现当地竟有一家“楚雄创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楚雄创艺公司),便以其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害为由,将这家公司告到了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

    今年7月中旬,该院审理了此案。经过法院一个多月的居中主持,双方终于就此达成了调解协议。23日,楚雄州中院在这个协议的基础上,正式作出了《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的调解内容中,未涉及到原告方所提的另一个诉讼请求,即确认其“创艺”商标系驰名商标的请求。据悉,以调解方式结案,对于原被告双方所争议的涉案情况,法院均不作任何认定,自然也就无法就该商标是否“驰名”的问题作出法律上的判断了。

    云南万成律师事务所张保华律师说:“原告附带提了一个申请驰名商标的请求,这是本案值得关注的因素之一。在诉讼中,人民法院有权就某个品牌是否属于驰名商标作出判定。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创艺’并非某种实际产品的品牌,而是一个服务行业的品牌,用服务业品牌来申请驰名商标,在全国都是很罕见的,在云南肯定属于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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