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7-21 08:33:22
福建省工商局日前出台15条创品牌、融资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支持全省服务企业发展。 比如,对企业因经营出现暂时性困难停产停业但仍有经营意愿的,工商部门允许企业持相关说明和承诺文件报备,保留其主体资格;对于在各设区市排名前列的出口自主商标品牌企业,优先认定为福建省著名商标;工商系统将积极推动商标质押贷款,努力实现商标无形资产资本化运作;积极支持企业动产抵押登记,指导企业通过动产抵押盘活资产;鼓励设立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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