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22 08:15:31
在网上注册网点后,买来仿冒的品牌服装和商标标识,在出租房进行加工,后在网店上谎称是名牌服装低价销售进行牟利。10月20日,经福建省漳浦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陈某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08年底和2010年底,陈某平先后在淘宝网上注册了3家网店,专营少年服装。
2011年开始,陈某平预谋销售假冒品牌服装进行牟利,遂从石狮市的服装城向小王、小丁(均身份不详)等人的服装店低价购进各类款式的仿冒服装及假冒多种品牌的商标标识,随后租用漳浦县绥安镇某小区的出租房做为制假窝点,对购进的服装进行加工并贴挂各种品牌标识。后陈某平利用其在淘宝网上开设的三家网店,谎称自己的服装为正品品牌服装,然后进行低价销售吸引顾客,对外销售其加工好的假冒品牌服饰。去年5月10日,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到陈某平的制假窝点进行查处,现场抓获陈某平,并查扣假冒注册商标的“才子”牌服装140件、假冒“劲霸”牌服装568件等假冒品牌服装1414件,合计价值人民币2286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