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24 18:10:49
为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提升商标公共服务水平,方便申请人在线查询和申请注册商标,现将已确定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以外,第二批500个可接受商品服务项目名称予以公布。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2016年8月23日
注:本表内容随尼斯分类及《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变动而改变,我局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商品服务项目名称的可接受性,请以申请日时中国商标网“商品/服务”项目查询栏目及商标网上申请系统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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