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牛“美佳宜”被查处


                  美佳宜和正宗的美宜佳“肩并肩”,让人难辨真假。(东莞阳光社区网友Sikk供图) 

    昨日(13日),记者从广东东莞市工商局获悉,“美佳宜”足以造成误认,已构成了商标侵权行为。(参阅本网7月4日报道《“李鬼”紧挨“李逵”对着干 被网友称为史上最牛》)

    日前,在阳光网上论坛中网友们发了一组照片《史上最牛“美宜佳”》引发网友广泛关注。两家便利店一家叫美宜佳,一家叫美佳宜,连LOGO也极为相似,好像克隆店。经过本报7月4日A40《抢我生意,我克隆你》、7月8日A35的《“美佳宜”红纸盖头》报道,引起工商部门介入调查。

    昨日,工商部门回复称,位于厚街镇桥头村祠边小区康乐路5号的“美宜佳”便利店,该店所使用的“美宜佳”商标字号,经东莞市糖酒集团美宜佳便利店有限公司授权,予以个体形式经营。而正宗“美宜佳”便利店隔壁的“美佳宜”便利店,该店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字号名称为“东莞市厚街健高百货店”,经营者胡某。市工商局有关人士称,“美佳宜”在相同或者类似服务上,擅自使用与他人服务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服务商标,擅自将与他人服务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服务名称使用,并足以造成误认,已构成了商标侵权行为,工商部门已依法对“美佳宜”经营者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

    此前,店主称,“美佳宜”的店名和商标都已向工商部门报批。对此,工商局有关人士称,并未接到“美佳宜”的申请,即使申请也不会受理。因为“美宜佳”商标于2008年2月被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工商部门已将其中文部分纳入登记保护库,他人不得将与此著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申请作为企业名称的字号登记,属同行业的,工商部门不予受理。虽不同行业,但足以引起公众误认,或暗示其与著名商标所有人存在某种联系,并可能对著名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工商部门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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