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7-07 07:59:53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满后需继续使用的,须依法申请续展注册。可是有不少企业由于各种原因忘了续展之事。为提醒企业有效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避免重大损失,从今年7月开始,沈阳工商系统面向企业全面实行“商标续展提醒制”,此举在全国尚属首创。这是7月6日,记者从沈阳市工商局商标监督管理处了解到的。
注册商标“续展期”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期满日前后各有6个月的“续展期”和“宽展期”,一旦超过“宽展期”,所有权人仍未依法办理续展手续,该注册商标将被注销,其他人有权再依法注册使用该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