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奖金 “司法认定”减半

  日前,绍兴县对驰名商标的奖励政策作出新调整:对2008年度被行政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每只(件)奖励金额50万元;被司法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每只(件)奖励25万元。

    目前绍兴县共创中国驰名商标36件,其中司法认定30件,行政认定6件。今年1~5月份,共创中国驰名商标11件,其中司法认定10件。但社会各界认为行政认定与司法认定相比,前者的“含金量”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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