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23 00:44:26
专营、专卖、总代理、总经销……今后,消费者去购买名牌,除了可查看商家的营业执照外,还可要求查看其是否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第二执照”——武汉市商标(品牌)商品代理经营公示牌(以下简称“公示牌”)。
昨天,武汉市硚口工商分局为汉正街首批11户商户颁发了由该局审核通过的“武汉市商标(品牌)商品代理经营公示牌”。本报《汉正街富豪传奇》报道的汉正街婴幼儿服装商人宗军(见本报4月6日“冰点焦点”版)上台领取了武汉第一个“公示牌”。
有“天下第一街”美誉的汉正街上,虽然是国内外名牌小商品湖北代理商的“大本营”,但近些年来“水货”几乎成了汉正街的代名词。硚口工商部门近期开展了商标(品牌)商品代理经营行为专项整治,一批不具资格的专营、专卖、总代理被查处。汉正街体育商城蔡某的“耐克”专卖店,因售水货被查出“授权许可”系伪造,后被罚2.9万元。
汉正街第一工商所所长万跃胜介绍,通过整治,决定免费对首批11家规范的中、外知名商标(品牌)商品代理商颁发“公示牌”,以提醒消费者和便于公众监督。
据悉,武汉市工商局将继续在汉正街遴选颁发“公示牌”,并考虑在全市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