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天启’商标,3年前我们就注册过了,南京怎么又冒出个‘天启花园’?他们这样做,已经侵犯我们的正当权益!”3月25日,江苏天泰建设有限公司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起诉,状告南京银河房地产建设有限公司侵权。
原告:“南京银河”侵权了
昨天(26日)上午,江苏天泰建设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律师俞姚华来到江南时报,向记者出示了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的“案件受理通知书”。俞律师告诉记者:“我们这次起诉的是知识产权纠纷。”
据介绍,江苏天泰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泰公司)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取得了以下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1.第3412895号“天启”文字注册商标,该商标注册有效期限自公元2004年11月14日至2014年11月13日止,核定服务项目为第42类的建筑项目的建设;建筑咨询;工程;建筑制图;室内装饰设计。
2.第4110280号“天启”文字注册商标,该商标注册有效期限自公元2007年8月28日至2017年8月27日止,核定服务项目为第37类的商业摊位及商店的建筑等。
据此,天泰公司认为,自己是“天启”注册商标的惟一合法所有人,公司于2007年1月在江苏省姜堰市已取得了“天启商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且在南京也正在进行相关房地产项目开发。
但是,前不久天泰公司却发现,南京也有一家以“天启”命名的楼盘。这个名为“天启花园”的楼盘位于河西清凉门大街以南,开发商为南京银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同样以经营房地产开发为主营业务的天泰公司,认为南京银河公司不经许可,擅自使用他们已经注册了的“天启”商标,“容易使相关公众混淆”。原告方江苏天泰公司为此请求鼓楼区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使用“天启花园”楼盘名称以及其他侵害原告的“天启”文字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在媒体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万元人民币。
调查:联系不上被告方
从昨天(26日)中午,记者拨通网上公布的南京“天启花园”售楼电话。一位男子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天启花园的住宅楼“2007年下半年就全部卖完了,当时的单价平均是每平方米9000元。”随后,这位男子热情地告诉记者,下一步“天启花园”还将推出一批公寓楼,“今年5月份能开盘,估计均价会在每平方米1.5万元左右,目前我们已经开始接受预订。”当记者问他,是否知道“天启”这个商标已经被别人注册过了时,对方给出的回答是:“这个我不知道。”
之后,记者多次试图与南京银河公司取得联系,但一直没能成功。昨天(26日)下午14:55,记者再次致电南京银河公司总机时,一位自称姓郑的前台女接线员告诉记者:“我没有办法帮你联系我们的法律顾问,你可以去投诉我!”
在www.house365.com网站上,记者看到南京银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已开发项目”中,就有“天启花园”的楼盘介绍,上面写着“项目地址:鼓楼区清凉门大街与龙园中路交界处”。
专家:侵权嫌疑比较大
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解亘,研究我国民法、知识产权法多年。昨天(26日),解亘副教授在接受江南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南京银河”的“侵权嫌疑较大”,理由是“天启”这两个字并非是某个固定地名等非用不可,任何商家(包括楼盘)在使用某一商标之前,都应该先去国家商标局进行查询,确认自己准备使用的商标没有被他人提前注册后,方可使用,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当然,如果被告方能够充分证明,自己使用该商标不会引起受众的混淆,那他就可以不必担责。”
江南时报将继续关注此案的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