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中质监局制定地理标志产品监管制度

  近日,陕西汉中市质监局向各县区质监局发出《关于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监管制度。继洋县黑米、佛坪山茱萸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后,汉中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又取得的新的成绩。2007年12月10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第178号公告,批准对汉中仙毫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随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在汉中市的进一步推进,监管工作任务更加繁重,12月28日,汉中市质监局制定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9项监管制度。监管制度对地理标志产品的范围、原材料、生产技术工艺、质量、质量等级、数量、包袋、标识标签、市场监控、环境、生产设备等9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监管要求。通过认真落实监管制度,保证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信誉,保护生产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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