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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 大邑城市形象标识和最能代表大邑图片征集

2012-03-19 来源:转载 作者:佚名 评论: 点击:
核心提示:  为进一步提升大邑的知名度、影响力和美誉度、展示大邑的美丽风光。3月19日起,由中共大邑县委、大邑县人民政府主办的最能代表大邑图片征集暨大邑城市形象标识征集活动拉开帷幕。   一张图片、一个logo,面向海

  为进一步提升大邑的知名度、影响力和美誉度、展示大邑的美丽风光。3月19日起,由中共大邑县委、大邑县人民政府主办的最能代表大邑图片征集暨大邑城市形象标识征集活动拉开帷幕。
  一张图片、一个logo,面向海内外征集,代表一座城市。5万奖金,奖励最能代表大邑的图片金奖作品;5万奖金,奖励大邑城市形象标识金奖作品。
  全世界,在这里聆听大邑!
  现将征集活动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活动名称
  最能代表大邑图片征集暨大邑城市形象标识征集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中共大邑县委 大邑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大邑县委宣传部 大邑县旅游和文化体育局
  三、活动内容
  1、最能代表大邑图片征集
  2、大邑城市形象标识征集
  四、活动时间
  2012年3月19日—7月17日
  五、奖项设置
  (一)最能代表大邑图片征集
  金奖作品:1件,奖励5万元现金,颁发荣誉证书。
  银奖作品:10件,每件奖金3000元现金,颁发荣誉证书。
  铜奖作品:15件,奖金奖励1000元现金,颁发荣誉证书。
  (二)大邑城市形象标识
  金奖作品:1件,奖励5万元现金,颁发荣誉证书。
  银奖作品:2件,每件奖励5000元现金,颁发荣誉证书。
  铜奖作品:7件,每件奖励1000元现金,颁发荣誉证书。
  注:
  1、同一作品不能重复获奖
  2、涉及税收问题由主办方按照国家规定代为办理。
  六、征集活动细则
  (一)征集时间:
  2012年3月19日——5月15日(以作品提交的时间为准)
  (二)征集对象:
  热爱摄影、摄影经验丰富的专业机构及个人。
  拥有丰富的品牌形象推广和创意设计经验,有成功操作国内知名企业相关案例的广告公司、设计公司、设计工作室等专业机构及个人。
  (三)图片规格:
  横式、竖式均可。请将送审稿件的存储格式设置为JPG,尺寸可按比例缩减,在不影响画面评审效果的前提下控制单个设计文件的大小在1-2M之间。
  (四)提交方式:
  本次活动全程以电子文件方式发送确认作品提交方式:
  登陆本次活动官方网站成都全搜索(www.chengdu.cn)活动专区页面(http://top.chengdu.cn/acts/2012_dayi/index.php),按照页面提示提交和上传作品。
  发送时请附上照片说明或形象标示创意说明及详细联系方式。最终优胜者须提供设计过程图、设计理念说明、图形比例尺寸等内容。
  七、投稿须知
  (一) 知识产权说明:
  1、凡在获奖作品中涉及使用购买图片或模特肖像权许可的事宜,请参与机构和个人出示有效的法律合同文件,并保证已拥有该作品(包含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在内的)完整的知识产权。
  2、参与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沿用和仿冒国内外设计,且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获奖作品一经查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并被追究责任的,主办方将有权取消获奖者的获奖资格并收回奖金。由此可能造成的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概由参与者承担责任。
  3、凡参与征集的单位或个人,均被视为同意其作品一旦入围并获奖项后,主办方同时对作品享有无偿地编辑修改、用于广告宣传及被复制或出版发行的权利。
  (二)其他事项:
  1、摄影投稿作品,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当调整,不得做其他技术处理。作品入选后需提供原始文件(3000×2000以上像素,分辨率为300像素/平方英寸)
  2、形象标识作品图案请转换至JPG(RGB模式)后上传。作者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图(如AI、CDR、PSD等格式),以便选中后提供给主办方。
  2、应征参评作品一律不退,未中选方案作者可自行处理。
  3、获奖作品于2012年7月17日以后正式对外公布,获奖单位及作者需积极配合主办方的活动组织。
  4、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为方便创作,征集期间,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省级摄影家协会会员、成都市及大邑县摄影家协会会员,凭会员证、身份证及组委会出具的介绍信(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共大邑县委宣传部,联系电话028-88222988),可免门票进入大邑县所有景区创作(主办方不提供食宿行费用)。
  5、作品入围后,组委会将统一调底用于影像鉴定、展览及画册制作,作者请务必提交入围作品原始数字文件(底片拍摄的请扫描),逾期不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提交方式将根据作者上传作品时留下的联系方式另行通知。
  6、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中共大邑县委、大邑县人民政府所有。
  7、投稿即表示:我已阅读以上投稿须知,我同意以上条款。
  八、评审方式
  (一)评委团:
  网络投票+专家评选
  (二)评选时间
  2012年5月19日——7月16日
  1、网络投票(初选)
  2012年5月16日0时——6月15日24时
  2、专家一审(复选)
  2012年6月16日——7月1日,进行专家评审。7月2日,成都全搜索新闻网公布入围名单,其中“最能代表大邑图片”30幅入围,“大邑城市形象”10幅入围。
  3、专家二审(终审)
  7月2日——7月16日
  “最能代表大邑图片”:专家评审从30幅入围作品中确定1件金奖作品、10件银奖作品、15件铜奖作品。
  “大邑城市形象”:专家评审从10幅入围作品中,评选出金奖作品1件,银奖作品2件,铜奖作品7件。
  4、结果公布:
  7月17日以后,通过成都全搜索新闻网、《今日大邑》、大邑电视台、大邑公众信息网、新浪“微博大邑”、腾讯“大邑发布”等同步公布。
  (三)评选流程
  1、按照初选、复选和终审流程,由评委团成员进行无记名投票评选。
  2、在成都全搜索网站(www.chengdu.cn)活动专区进行网络展示并接受网友投票,作品获得的网络票数约占50%权重。
  (1)最能代表大邑图片征集
  投稿结束后,通过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选出30幅作品(金银铜作品都从这30幅作品中产生,大众投票和专家投票分别约占50%);专家评审从30幅作品中确定1件金奖作品、10件银奖作品、15件铜奖作品。
  (2)大邑城市形象征集
  投稿结束后,通过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选出10幅入围作品(金银铜作品都从这10幅作品中产生,大众投票和专家投票分别约占50%)。专家评审从10幅入围作品中,评选出金奖作品1件,银奖作品2件,铜奖作品7件。


http://top.chengdu.cn/acts/2012_dayi/hdxq.html


Tags:图片  征集  标识  城市  形象  代表大  5万元  
责任编辑:武汉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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