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走进《大家说法》| ​专利不霸道,创新更自由!(图文)

为更好传播法治正能量,传递司法好声音,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莆田广播电视台《大家说法》法治栏目协作推出普法节目,围绕人民群众对法治和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新要求,选取社会关注的法治热点、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以及日常生活中的典型案例作为素材,通过法官说案、以案释法的形式,加大全民法治宣传力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引导全社会尊法学法。

在数字经济时代,技术标准化对于提高产品之间的互联互通性、促进国际国内贸易和推动经济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技术标准中包含的必不可少和不可替代的专利被称为标准必要专利。在国际、国内标准之中掌握标准必要专利,是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布局、参与市场竞争的高端形式,也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战略资源。但技术标准化是一把双刃剑,标准的网络效应和锁定效应为权利人滥用专利权实施垄断行为提供了便利,这导致了当前全球范围内围绕标准必要专利产生了一系列垄断纠纷。在这一背景下,2024年11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指引》,充实和完善了我国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的制度规则。

垄断行为大揭秘

专利商战中,消费者该何去何从?

《指引》向标准必要专利垄断行为亮剑!

滥用救济措施?应对策略在此!

《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指引》

第十八条

涉及标准必要专利的滥用救济措施行为

通常情况下,标准必要专利权人有权依法请求法院或者相关部门作出或者颁发停止侵害相关专利权的判决、裁定或者决定。但是,标准必要专利权人等经营者可能违反公平、合理和无歧视原则,未经善意谈判,滥用上述救济措施迫使标准实施方接受其不公平的高价或者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排除、限制竞争。具体分析时应当考虑许可双方是否根据本指引第八条进行善意的许可谈判,并可以考虑《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指南》规定的其他因素。

随着《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指引》的深入实施,我们正站在一个前所未有的创新转折点上。这份指引不仅为专利权的行使划定了清晰的边界,更为市场的公平竞争铺设了坚实的基石。它告诉我们,真正的创新不应被垄断的阴影所笼罩,而应当在开放的竞争环境中自由绽放。我们相信,随着指引的逐步落地,一个更加开放、公正、充满活力的创新生态将逐渐成形。

本期嘉宾

许秋红: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 一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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