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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今起发放新版个体执照(图文)

2011-11-02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窦红梅 评论: 点击:
核心提示:    昨天,一位工商注册工作人员正在展示《个体工商户条列》。本报特约摄影 卜向东  本报记者 窦红梅  今天起,国务院颁布的《个体工商户条例》正式实施

  

  昨天,一位工商注册工作人员正在展示《个体工商户条列》。本报特约摄影 卜向东

  本报记者 窦红梅

  今天起,国务院颁布的《个体工商户条例》正式实施。从1987年至今实行了24年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同时废止。与此同时,工商总局作为新条例配套文件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也将同时施行。昨天记者获悉,今天北京市工商部门将颁出首批新版的个体营业执照。

  昨天,北京市私个协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北京市将以《个体工商户条例》正式实施为契机,进一步促进个体工商户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提升个体工商户在传统服务业的服务水平,加快个体工商户在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等方面的发展,使北京个体工商户的发展更适应首都经济发展的方向。

  个体工商户平稳增长

  今后可适时转型成企业”

  24年前,个体工商户人数少、资金少、规模小、经营范围窄、政府限制多……而时至今日,从经营范围、经营规模到资金、场地等,相当数量个体工商户的实力已不亚于一家公司制企业。”昨天,个体工商户刘先生告诉记者,很多人都记得北京第一名个体户刘桂仙,1980年她在东城区翠花胡同开设悦宾”饭店时仅有4张桌子。而目前,一些在京的个体工商户餐馆已实现连锁经营,有的单家餐馆的经营面积就有上千平方米,雇工超过100人。

  来自北京市工商局的数字显示,截至今年9月底,北京实有个体工商户75万户,其中今年新增约9万户。记者了解到,在国家和本市多项鼓励、帮扶政策下,个体经营多年来持续平稳发展。而北京有近七成个体工商户集中在第三产业,以经营传统的商业批发、零售,包括修理、保洁、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居民服务行业。

  新条例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关注民生,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统计显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个体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到2011年上半年,全国共有个体工商户3601.13万户,登记资金数额1.5万亿元,从业人员7333.95万人。

  最关键的,新条例首次明确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成企业,工商部门可提供便利,这就打通了一个以前没有的通道。”北京市私营个体经济协会负责人罗文阁接受记者专访时说,一句话总结新条例的特点,就是申办个体工商户的门槛低了,限制少了。今后,新条例必将促进私营个体经济的发展和转型升级。

  取消招工人数限制

  个体营业执照将长期有效

  鉴于目前现实情况中,全国各地的个体户早已突破了经营人数限制,此次新条例取消了个体工商户人数的限制性规定。”据了解,关于个体工商户的日常经营及管理,1987年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经营情况请一两个帮手;有技术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带三五个学徒”,这显然属于限制性规定。

  新条例取消了这一规定。这样一来,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经营需要,自行决定招用人员的数量,更有利于发挥个体工商户在扩大就业中的重要作用。

  此前,营业执照的有效期一般设定最短6个月、最长4年,现在为鼓励支持个体经济,也不再对此特别规定,除非被吊销,个体营业执照可以长期有效”。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此外,新条例还充分体现了对个体经营的鼓励和促进。如明确要求政府,在经营场所、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技术创新、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对个体工商户给予扶持;政府在金融贷款等方面,对个体工商户给予资金扶持。

  法无禁止均可注册

  罚款上限降至4000元

  国家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作为条例配套文件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设定了个体工商户的法律责任。对个体工商户违法行为的监管,凸显了重教育、轻处罚的特点。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对社会危害不大的未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未亮照经营等违法行为,首先是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再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以人为本,教育引导为主,处罚为辅。同时,设立了与个体工商户经营规模、违法行为影响、后果相适应的处罚额度,其中最高罚款额度为4000元。而原来的条例,对个体工商户违规行为的罚款幅度,一般设定在5000元或10000元以下。

  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市场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据介绍,今后,凡是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均可依法予以登记,这突破了原来对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的限制。

  此外,凡是有经营能力的公民,均可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台湾地区居民。而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居民从事行业应当遵守国家相关规定。

  申办个体户即时核准

  北京已提前7年实现

  新条例第9条要求,个体工商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此外,工商部门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此外,条例要求登记机关办理年度验照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早在2004年,北京工商部门就已经实行了即时核准登记”制度,即申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只要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工商部门当场予以登记。对予以注册登记的,北京工商要求最多5个工作日内发照。这一时效比《个体工商户条例》中的要求快了5天时间。

  新闻延伸

  配套通知重视个体工商户意愿

  今天起,作为《个体工商户条例》配套文件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同时实施,工商总局还下发了关于启用新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工商部门根据个体工商户意愿,结合年度验照、变更登记等逐步换发新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对旧版营业执照有效期未满的不得强行换发。

  个体户升级”保留原字号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对条例中的相关细则进行明确。如《办法》第四十条细化规定:个体工商户申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为其提供继续使用原名称字号、保持工商登记档案延续性等市场主体组织形式转变方面的便利,及相关政策、法规和信息咨询服务。

  《办法》与原有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章如何衔接?对于这一问题,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与1987年《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配套的总局规章主要有:《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新的《办法》实施后,《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将同时废止,《办法》附则对此进行了规定。

  而《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分别规定了个体工商户的名称管理和年度验照,其内容与新《条例》并不抵触,继续予以保留。《办法》中也明确规定了个体工商户名称管理和年度验照适应这两个继续有效的规章。

  不实行集中换照

  关于启用新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工商总局在通知中明确要求:按照实用性、规范性、统一性、严肃性的原则,在不增加原有成本的前提下,适当提高印刷防伪技术标准。从今天起,工商部门对办理开业登记、变更登记、换发补发营业执照等手续的个体工商户,将一律颁发新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但此次不采取集中换照方式”。对2011年10月31日前已经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登记机关要根据个体工商户意愿,结合年度验照、变更登记等逐步换发新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对旧版营业执照有效期未满的不得强行换发。

  此外,换发营业执照的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Tags: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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