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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售假公牛插座 侵权者受到处罚后又赔五千

2011-11-03 来源:法制网 作者:刘建 评论: 点击:
核心提示:个体经营户朱某销售假冒的公牛插座被工商部门查获后,被处没收违法所得,销毁查获的插座,还被罚款550元。

  个体经营户朱某销售假冒的公牛插座被工商部门查获后,被处没收违法所得,销毁查获的插座,还被罚款550元。公牛公司获悉后,以经济和商誉受损将朱某诉至法院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鉴于朱某已经当庭赔礼道歉等原因,上海市闵行区法院于日前作出朱某赔偿慈溪市公牛电器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包括合理费用)5000元的一审判决。

  公牛公司经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于1997年2月7日注册了第942664号公牛及图形”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第9类电器插头(触点)、插头、插座、高低压开关板,续展注册有效期至2017年2月6日止。去年4月2日起,朱某在九星村东兰西路北侧房屋从事民用小五金商品经营销售,但未办理营业执照。同年4月27日,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闵行分局在朱某的经营场所内查获涉嫌侵犯公牛及图形”商标的401型插座35只。经鉴定,上述商品均系假冒公牛及图形”注册商标的商品。并认定朱某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而擅自从事经营活动,同时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对朱某没收违法所得800元,并没收、销毁上述插座,同时罚款550元。公牛公司认为,朱某的行为侵犯了商标专用权,造成了公司经济和商誉损失,故将朱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朱某在媒体上刊登公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包括合理费用在内的经济损失4万元。

  朱某辩称,其认为送货人有完备的手续才购进了该批商品,根本不知道是侵权商品,且进货数量十分少,而且工商部门也已作出处罚,自己并未实际获利。因没有侵犯商标权的故意,因此只愿意赔礼道歉,不同意其他诉请。

  庭审中,朱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当庭进行了赔礼道歉。公牛公司愿意接受,撤回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公牛公司明确,主张的合理费用即律师费3000元。

  法院认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构成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应当依法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本案中,公牛及图形”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使用行为未经公牛公司许可,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朱某辩称送货人有完备的手续才购进了该批商品,其根本不知道该商品为侵权商品,但对其辩称意见未能提供相应证据,难以采信。朱某作为产品的销售者,未能提供产品的合法来源,应依法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鉴于朱某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及获利均无法确定,故可综合考虑查获的侵权商品数量较少,朱某的经营规模小、经营时间短及涉案商标的声誉等因素酌定赔偿数额。公牛公司支出的律师费系维权的合理费用,应由朱某承担。鉴于朱某已当庭赔礼道歉,公牛公司表示接受,自愿撤回要求在媒体上刊登公告,赔礼道歉之诉讼请求,该表示系公牛公司自愿处分其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与法不悖,予以准许。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Tags:个体户  公牛  
责任编辑:武汉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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