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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标法”利好于“佛山陶瓷”的分析

2011-10-04 来源:搜房网 作者: 评论: 点击:
核心提示:2011年9月1日,国务院法制办发布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通知”。

  2011年9月1日,国务院法制办发布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通知”。通知称: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决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后报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知还提供了三种征集意见的方式,截止日期为2011年10月8日。

  其中第一章总则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也就是《商标法》首次提出了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概念、使用范围。总则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和第十六条又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和声音,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或者产地等特点产生误认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地理标志可以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申请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

  笔者认为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是佛山陶瓷商标突围的新措施,譬如佛山市陶瓷行业协会或陶瓷学会可以申请集体商标供成员使用,而证明商标可以由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供佛山市原产地企业使用,三个商标同时使用可以阻止佛山陶瓷被侵权。为了防止佛山陶瓷”被涸泽而渔,佛山陶瓷企业应尽快利用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和声音,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这一法律条款,尽快完善商标,尤其是驰名商标”。譬如鹰牌陶瓷如完善后,增加了声音,就可以杜绝硬牌”与鹰派”的不伦不类商标出现了。而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这一法律条款也是杜绝佛山陶瓷被滥用的法律手段之一。新的商标法为佛山陶瓷”成为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提供了法律依据。我们应该支持!希望新的商标法尽快落地生效!

Tags:陶瓷  商标法  
责任编辑:武汉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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