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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应谨慎用商标权获益

2011-04-14 来源:国际商报 作者:王亮 评论: 点击:
核心提示:在商标上做点文章,可以不劳而获。现实的商业社会,采取自有商标的出租、出让、转让等模式,获取利益的企业很多,但为此打架的企业也不少。

在商标上做点文章,可以不劳而获。现实的商业社会,采取自有商标的出租、出让、转让等模式,获取利益的企业很多,但为此打架的企业也不少。

    引发争议的商标案件多集中在市场知名品牌身上,如近来的王老吉、如前两年的娃哈哈,如N多年前的天府可乐等。

    知名品牌的商标官司都不是简单的假冒、侵权类案件,更多的是姻亲之间的反目成仇,合作企业之间的悲欢离合,由此引发的是非因果等诸多因素,异常错综复杂,往往伤筋动骨。

    现在看来,商标获益引来的纠纷无外乎两种情形:一类是用商标权实施限制性竞争的行为,一类是商标权专属问题滥用的争议。

    小小商标,利害关系了得。现在的商标法,在法理上保护商标所有人的权益,但现代商业有关商标获益的很多运作模式,甚至超出了商标法制定者的初衷,所规范、调整的商标主客体关系,其延粘性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更让那些缺乏深谋远虑的企业家猝不及防。

    宗庆后在民营企业中算得上出类拔萃的人物,但也有大意失荆州的时候,尤其在商标问题上。在达能与娃哈哈的争端中,如果仅以商标法来研判两者的行为规范,达能可以用一纸合同,让宗庆后陷入极其不利境地。

    王老吉的商标品牌价值1000亿元。此次有关红绿王老吉的争端呈现出新的三角关系”,牵涉到国资、民企、外资等多方利益,甚至传出商标获益的独占、租让费借机提价等传言,远比娃哈哈复杂。

    食品饮料行业不乏传奇般的企业,商标品牌往往成为败走麦城的路标。那些用几年时间创造出惊人业绩,用果敢和机遇实现多元化格局,用精巧和准确营销轰动全国,最后在商标问题上用遗憾的内乱结束传奇的故事,让我们已有前车之鉴。

    小小商标,利害关系了得。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面前,商标早已不再是企业产品的外在标示,往往涉及企业本身生存的重大课题。很多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在合资或商标出让的过程中,渐渐淡出了消费者的视线,背后都有一个日薄西山的结局,成为大众苦涩的久远记忆。

    商标获益模式,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轻身增效,也可以引火烧身,既可能皆大欢喜,也可能两败俱伤。在商标上做点文章,还是慎用为上。 

Tags:商标权  
责任编辑:武汉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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