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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王”被诉不正当竞争

2010-11-18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 作者:杨强 评论: 点击:
核心提示:日前,国内知名电子纸智能读写终端生产商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王公司)被广州金蟾软件研发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蟾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法院

日前,国内知名电子纸智能读写终端生产商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王公司)被广州金蟾软件研发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蟾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法院,被索赔金额为700万元。
 
    据了解,金蟾公司亦为一家电子纸智能读写终端生产商,并出产有易博士”系列电子阅读器,与汉王公司属于同业竞争关系。该公司诉称,其拥有易博士”注册商标专用权及EBA移动阅读标准格式”的所有权利。2008年7月2日,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披露的《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汉王公司进行了虚假宣传。在该份说明书中,汉王公司称其电子纸智能读写终端”具备支持易博士电子书专用”的EBA”格式文件的功能。
 
    金蟾公司法律事务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EBA移动阅读标准格式”是该公司自主研发的专用文件格式,相关产品如支持该格式文件需得到金蟾公司的授权。汉王公司此前曾与金蟾公司有过合作意向,但最终未能达成合作,而汉王公司在未经授权的前提下,在其招股说明书中宣传其产品支持易博士电子书‘EBA’格式文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金蟾公司的市场销售及易博士”品牌形象均造成了负面影响。据该负责人介绍,由于汉王公司的知名度相对较高,市场上多认为易博士”产品系对汉王公司产品的模仿,而实际情况则是金蟾公司2006年即推出电子书阅读器产品,早于汉王公司相关产品进入市场的时间。
 
    随后,记者了解到,汉王公司在上述招股说明书中称其电子纸智能读写终端支持的文本格式有TXT、XEB(方正电书专用)、EBA(易博士电书专用)”等。针对金蟾公司的起诉,记者联系汉王公司相关负责人,但截至发稿时,并未得到该负责人回复。不过,汉王公司一位技术工作人员明确向记者表示,目前汉王公司所有电子书阅读器产品均不支持EBA”格式文件。

Tags:不正当竞争  汉王  
责任编辑:武汉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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