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北京市工商局印发2010年商标代理组织专项整顿工作方案

2010-04-10 来源:中华商标网 作者: 评论: 点击:
核心提示:近日,北京市工商局印发了《2010年商标代理组织专项整顿工作方案》,从2010年3月1日起,在全市开展为期4个月的商标代理组织专项整顿工作。

  近日,北京市工商局印发了《2010年商标代理组织专项整顿工作方案》,从2010年3月1日起,在全市开展为期4个月的商标代理组织专项整顿工作。2009年8月12日,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标代理市场秩序的通知》,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严格依法查处各种非法商标代理行为,进一步规范商标代理市场秩序。为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加强对商标代理人、商标代理组织的监督指导,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和行业管理,保证北京市商标注册代理和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北京市工商局制定了《方案》,开展商标代理组织专项整顿工作。

    北京市工商局对该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商标代理组织专项整顿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要建立和完善商标代理组织信息数据库,做到监督有序、管理有据。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对本辖区内商标代理组织进行详细的调查摸底,对商标代理组织数量、从业人员数量、商标代理业务的数量、代理机构被吊销和注销的情况、行政主管机关处罚的情况等进行详细统计,并将统计数据及时上报市局。市局要对各区县报送的统计数据进行汇总、分类和分析,建立和完善商标代理组织信息数据库,研究商标代理组织发展的趋势,促进北京市商标代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要综合运用法律法规,集中整治商标代理市场。要综合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合同法》、《商标代理管理办法》和企业登记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本辖区的商标代理市场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对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总结,并及时向市局上报工作情况。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商标代理组织存在违反企业登记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2.未在国家商标局备案,开展商标代理业务;3.以夸大、虚假宣传等方式误导委托人;4.诽谤其他商标代理组织和商标代理人,或者以回扣及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揽业务;5.申请开办业务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6.伪造、变造法律文件;7.以欺诈手段骗取委托人钱财;8.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委托义务,损害委托人利益;9.在明知委托人的委托事宜出于恶意或者其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或者具有欺诈性的情况下,仍然接受委托;10.未经委托人同意,擅自把未经公开的代理事项泄露给其他组织或个人。
                      
    北京市工商局要求该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切实抓好《方案》的落实工作:
                     
    一是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分局成立相应机构加强领导,商标科负责具体工作部署、指导和督查。
                      
    二是要结合企业年检工作,重点检查商标代理组织是否存在违反企业登记管理相关规定的违反行为(市局已在企业年检库中对所有商标代理组织进行了标注)。
                      
    三是要依托网格化监管体系对商标代理组织开展排查与评估,将监管责任落实到网格责任人,充分发挥其在实施日常监督和市场监控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是要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热线的作用,并进一步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加大对商标代理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五是要加强对商标代理组织通过互联网从事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发现违法行为要严厉查处。
                      
    六是要主动加强与商标代理组织的联系,积极开展相关调研,听取商标代理组织对工商部门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引导商标代理组织诚信经营、健康发展。
                      
    七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对商标代理组织的专项整顿工作要争取社会各界更广泛的了解和支持。

Tags:北京  商标代理  
责任编辑:武汉商标注册
用户名: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验证码

评论总数: [ 查看全部 ] 网友评论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帮助(?)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用户注册 - 电子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