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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法知产庭负责人孔祥俊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现状

2009-03-11 来源:人民网 作者: 评论: 点击:
核心提示: 3月9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负责人孔祥俊做客人民网知识产权频道,与网友就知识产权相关的问题进行了在线交流。孔副庭长就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现状作出了回答。
    3月9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负责人孔祥俊做客人民网知识产权频道,与网友就知识产权相关的问题进行了在线交流。孔副庭长就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现状作出了回答。

    交流中,孔祥俊谈到,2008年全国地方法院审理了大量知识产权案件,民事案件的数量继续保持稳定的增长势头。2008年全国地方法院共新收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24406件和23518件,比2007年增长了36.52%和35.2%。其中新收的专利案件是4074件,比上一年增长了0.82%,商标案件6233件,比上一年增长了61.69%,著作权案件10951件,比上一年增长50.78%,还有其他的一些案件基本上都有所增长。这些案件里有一个明显特点,就是审判效率不断提高。2008年全国法院很注意审判效率,而且充分承担着化解社会矛盾的功能,一审结案率从2007年80.01%,上升到2008年81.73%。2008年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平均调节测述率达到了55.86%。

    孔副庭长表示:驰名商标在法律定位上非常的清楚,就是驰名商标不是给你的荣誉称号,不是给你做广告用的。但是因为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一些企业还有其他的有关人士可能对法律的定位不是很清楚。另外一个方面可能有意利用这个驰名商标,因为这个名字很好听、很响亮,有意利用驰名商标来做广告。所以我们经常很通俗的说:在实践当中可能有把驰名商标异化的现象。就是说背离了法律原来的保护意思,而是把拿到驰名商标作为做广告和荣誉称呼的用途,这个用途就有可能产生消极的后果。 

    最高法院这些年来一直非常注意驰名商标规范化的问题,所以说最高法院通过一些司法文件、通过一些司法解释始终来规范和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比如说最高法院确定了驰名商标认定的一些原则,这个只是法律里面的事实,不是给你的荣誉称号。还有就是个案认定,这个认定的效率原则上只在这个案子当中有效,并不一定在别的案子当中有效,更没有其他普遍的效率。还有我们是被动认定,就是你请求以后,我们再按照法律规定决定是不是给你认定,你不请求我们不主动给你认定等等。 

    而且我们还采取了其他的一些措施,比如说驰名商标的认定问题我们要求上级法院加强监督和审核,我们要要求认定驰名商标的文书,要报到最高人民法院报案,以利于最高人员法院的监督。这些年我们也加强了对驰名商标的调研,在调研的基础上这一两年我们启动了“驰名商标司法保护的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到了后期,驰名商标的司法解释本身也是我们在立法原意和现代保护事件的基础上,我们对一些重要的问题进行明确,使法律规定和我们的审判更有操作性的依据,所以这个解释目前也很受关注。

    当然这个解释我们透明度也很高,在解释过程当中去年11月份我们专门在媒体上公布,让社会各界来提意见,社会各界提了几百条的意见,我们也充分的接受。在这些解释当中会有一些新的或者是更具体的法律依据和标准,刚才这位网友提到的所谓“变更”是不是可能涉及到我们司法解释的一些规定,这个解释将来等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以后再来公布实行。
    
    对网友提出的中国法院在审理中国企业的案件上会不会有一些偏袒的倾向时,孔副庭长表示:“我们最高法院和地方法院一直坚持一个非常重要的审判原则,尤其是最高法院,一直是三令五申,以各种文件和方式进行重申。我们对于知识产权保护一定要做到平等保护,无论是中外的当事人,我们都给他一定的保护,在法律适用上、在事实认定上,我们都是平等保护,既不给国外的当事人法外开恩,也不给他超国民待遇。无论是在国外的企业、国外的个人,只要你的知识产权在中国受到侵害,我们给你一视同仁的保护。但是中国的企业你侵犯人家的权力,我们也是一样给你制裁,这个政策是我们一直在强调的。最高法院也接受了很多涉外的案件,我们也是身体力行的。”

  孔副庭长还表示:“我本人做审判长的时候,审理过一个费列罗巧克力的案子,仿冒他的包装装璜,最后这个案件认定起来法律问题有一定的复杂性,但是最高法院在审判过程当中,非常的公平。欧洲媒体也报道了,最高法院是真真正正的保护了国外的知识产权。我还裁判过一个雅马哈摩托车的商标案,这个是给国外的企业赔偿了800多万,那个权利人是日本方面的企业,他们也评价很高。”

  孔祥俊表示,知识产权案件的赔偿有很多结算方式,比如说按照法律规定,首先是按照实际损失来计算。也就是说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受到的损失,对于这种损失赔偿肯定是采取优先的。如果实际损失难以计算,这种情况下我们的一些知识产权法律、商标专利法律,可以规定在50万以下酌定赔偿。至于说在各个个案当中,能赔多少,这个情况千差万别。

  他强调:“当然从总体趋势来看,或者是从最高法院的司法政策来看,我们一直在强调要加大赔偿力度。就是能多赔尽量多赔给你,就是通过这个方式来惩罚侵权行为、来制止侵权行为,来威慑侵权行为。所以我们总体的加深还是强调加大赔偿额,这些年尽管各个案子里面千差万别,但是有一个总体趋向,就是高赔偿的案子好像是比以前多了一些,这个可能给我们的司法政策也有关系。但是最终还要取决于你举证案子的情况。”
Tags:孔祥俊  知识产权  司法  
责任编辑:武汉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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