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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稻花香子品牌关公坊陷入商标之争 前路未卜(图文)

2013-10-08 来源:新楚商 作者:成正茂 卫柯章 评论: 点击:
核心提示:湖北产值最大的白酒企业稻花香集团,正在遭遇一个大麻烦。其数年来苦心打造的子品牌“关公坊”,正面临着山西运城有关企业的品牌所有权诉讼,稻花香集团副董事长邓军也自今年4月被山西警方以合同诈骗罪拘押至今。两家企业抢夺“关公坊”背后,既是利益之争,也隐现着企业背后地方政府甚至是司法机构的暗自角力

  湖北产值最大的白酒企业稻花香集团,正在遭遇一个大麻烦。其数年来苦心打造的子品牌“关公坊”,正面临着山西运城有关企业的品牌所有权诉讼,稻花香集团副董事长邓军也自今年4月被山西警方以合同诈骗罪拘押至今。两家企业抢夺“关公坊”背后,既是利益之争,也隐现着企业背后地方政府甚至是司法机构的暗自角力。

  4月7日,贵阳市龙洞堡机场,湖北稻花香集团副董事长、原关公坊酒业公司董事长邓军在送行的人已离开、手持登机牌正准备登机之时,数位来自山西的执法人员出示证件后,将其控制并带离机场。《新楚商》杂志记者据稻花香内部人士透露,带走邓军的并非公安民警,而是身着武警制服的人员。

  直到三个月后的7月9日,才有山西省运城市本地媒体以《涉嫌合同诈骗山西关公酒业 “稻花香”副董事长邓某被逮捕》为题,用一条不足500字的消息率先报道了此事。

  据其报道表述,“2003年10月起,时任关公坊酒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的邓某(邓军)借口壮大关公品牌,虚构事实,与地址在运城市稷山县的山西关公酒业有限公司‘合资’组建宜昌关公酒业有限公司。‘合资’期间,山西关公酒业不仅没有任何收益,还失去了‘关公牌’商标。2013年4月7日,因涉嫌合同诈骗罪,邓某在贵阳机场被稷山县公安局刑事拘留,4月16日,稷山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对其执行逮捕”。

  湖北稻花香集团宣传部部长雷克军接受《新楚商》记者采访时表示,稻花香正积极通过正常司法程序来寻求解决与山西方面的关公坊商标争议,以及该公司副董事长邓军被羁押至今一事,但该公司目前不便于向外界透露任何信息。

  众所周知,关公坊是湖北稻花香集团重磅打造的白酒子品牌之一,在过去十年间,凭借着精准的市场定位和成熟的营销体系,一举成为稻花香攻占白酒中档市场的“利器”。2012年关公坊的销售收入达到18亿元,2013年更是定下24亿元的销售目标。

  但眼下,关公坊正陷入“商标之争”的漩涡中。这个2010年就被估值为5.29亿元的白酒品牌,前路未卜。

  两厢情愿

  为了剔除商标上的“隐患”,2003年10月,时任关公坊董事长的邓军代表公司与山西关公酒业签订《合资合同》,这也成为邓军后来被控涉嫌合同诈骗罪的依据

  2002年,白酒业进入“黄金十年”的发展期,此时的稻花香,经过十余年的发展销售额已高达8亿元。作为湖北本地的酒企,当稻花香在江苏、浙江等地成功占领了一定市场份额时,本省市场却在不经意间迅速、彻底地丢失了——从2000年到2005年,稻花香不得不放弃除宜昌以外的所有湖北市场。

  为了重新收复湖北市场,2001年底,稻花香集团迈出“收复失地”的第一步,将湖北当阳的关公酒厂整体并购,据此成立了宜昌市关公坊酒业有限公司(简称宜昌关公坊),并将“关公酒”更名为“关公坊酒”。邓军作为该企业的法人代表,成为了新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

  其实对于收购关公坊还有更深层的原因:一是,作为一家身处激烈竞争环境中的白酒企业,在市场运作上和政策走向方面不可能把握得很准确,不犯错误则已,再犯一个类似的错误,稻花香可能面临倾覆的命运。有两个品牌相互支撑,就可以互为补充共同发展;二是,与其让稻花香重新苦拼湖北市场,还不如用关公坊这个新品牌去打拼湖北市场,关公坊品牌在湖北做好了,可以共同整合市场资源,有利于稻花香扩大湖北市场。事实上,成立之初的宜昌关公坊,其前景并不被看好。其前身当阳酒厂最好的年销售收入仅为1000多万元,更重要的是,此时湖北白酒市场已有几大品牌鼎立,竞争白热化也是常态。在出任新公司董事长之前,邓军是稻花香南方市场的销售经理,他的走马上任在当时被称作“临危受命”。

  尽管前期的并购整合进展都比较顺利,但是“关公坊”商标一直没能注册下来。早在2002年11月,宜昌关公坊就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关公坊”酒类商标。但商标局两次驳回公司的商标注册申请,其给出的理由是:“关公坊”商标与山西关公酒业有限公司的“关公牌”商标在类似商品上构成近似。

  公开资料显示,山西关公酒业位于山西省运城市,成立于上世纪80年代,其注册资本67万元,由当地国营酒厂改制而来,属当地老字号酒企。在酒厂改制之初,公司就拥有“关公牌”酒类商标。但是,此时山西关公酒业因经营不善,已到濒临破产的局面。

  为了剔除商标上的“隐患”,2003年10月,时任关公坊董事长的邓军代表公司与山西关公酒业签订《合资合同》,这也成为邓军后来被控涉嫌合同诈骗罪的依据。

  根据合同,双方共同建立公司,开发“关公牌”系列白酒。为了更系统的使用关公系列商标,宜昌关公坊还收购了一些在宜昌当地的关公系列副品牌,包括“关公义”、“关公家宴”等。

  2004年11月,宜昌关公坊、湖北稻花香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关公共同设立宜昌关公酒业有限公司(名字中没有“坊”,简称“合资公司”)。其中,山西关公以“关公牌”商标作价100万元,占股10%。

  根据合资公司章程约定,由合资公司每年向山西关公支付20万元保底分红。邓军担任董事长,山西关公法定代表人王文东则任副董事长。随后,山西关公的“关公牌”商标被过户给合资公司。

  《新楚商》记者在国家商标总局的网站上查阅到,在2011年11月29日发布的《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商标管理案件中认定的驰名商标350件(二) 》中注册类别为33(酒(饮料))的“关公坊”商标,其“注册人/使用人”为宜昌关公酒业有限公司。

  但由于此时白酒生产资质很难再申请得到,合资公司成立后仍未解决掉白酒生产许可证的问题,为了保证山西关公酒业的利益,合资公司决定授权宜昌关公坊使用“关公牌”商标,生产销售白酒。作为置换条件之一,2004年起,宜昌关公坊开始向山西关公支付每年20万元保底分红。

Tags:稻花香  关公坊  
责任编辑:武汉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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