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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共同体商标条例

2008-02-14 来源: 作者: 评论: 点击:
核心提示:  (1993年12月20日 第(EC)40/94号令)   欧洲联盟理事会,根据欧共体条约,特别是该条约第235条、根据欧洲委员会的建议、根据欧洲议会的意见、根据经济

  4.共同体商标申请是在上述第3款所指的日期之前三个月内提交的,应视为在该日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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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条例  商标  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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